保卫处
 
关于开展蚌埠学院2021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5     浏览次数: 591

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蚌埠大学园区涉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明显上升,为增强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师生经济损失,按照《蚌埠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铁布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专项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构建学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长效机制,按照“防范为主、全校铺开、部门联动、精准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提高师生的反骗防骗意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向校园渗透趋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学校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领导小组,由学校保卫处牵头组织实施,学工部、宣传部、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

三、活动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下旬—4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专项活动方案和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明确责任人员,及时动员部署,努力实现全校上下“无死角、全覆盖”,确保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专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宣传防范阶段(2021年4月11日—11月30日)

1.广泛开展校园公共宣传。各单位要聚焦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等校园人流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LED宣传屏,宣传展板、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针对学生易于接受特点,突出情景式、趣味式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防骗反骗氛围。

2.上好防诈骗教育课。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的特点,围绕活动主题,每周组织一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课。可以结合主题班会、法治教育课等形式,力争做到不漏一名学生,组织学生交流讨论防诈骗知识,切实让防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深入人心。

3.开展QQ群、微信群清理整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备案审核制度,组织开展QQ群、微信群清理整治,对发现有发布网络贷款、兼职刷单信息,发布买卖游戏账号、二手平台交易账号内容的要及时制止、并截屏向公安机关举报防止发生学生参与兼职刷单、网贷和买卖物品等电信网络诈骗。

4.聚焦新兴媒介,丰富宣传手段。各单位要发挥新媒体及利用新技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引导学生创作一批短视频、动漫、微电影等防诈骗为主题的融媒体作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推送反诈宣传内容,提醒广大师生如何预防电信诈骗,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范围。

5.开设线上防诈骗宣传专栏。在学校官网开设防诈骗宣传专栏,利用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定期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进行广泛覆盖宣传。各学院要动员学生积极关注各类专题推送,争取广大师生支持参与,营造师生共同参与、共同抵制各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

6.开展特色防诈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学生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发动大学生社团开展“发电诈”情景剧、防诈骗知识竞赛、反电诈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形式活动,通过学生自编自演、有奖问答等环节,激发学生参与热情。成立学生志愿者团体,组织签订《抵制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开展争做反电诈志愿活动,定期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掀起反电信诈骗教育宣传的热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找准短板不足,谋划下一阶段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思路和措施,为持续开展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确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和师生财产损失持续下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宣传任务有措施、能落实、见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业务指导作用,确保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专项活动既全面覆盖、氛围浓厚,又人人皆知,取得实效。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宣传防范方案,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落实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精心组织部署,认真抓好宣传活动落实,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达到预期目标。每月25日前,请各单位将开展防范宣传情况(含活动图片)报学校保卫处(bbxybwc@126.com)。

(三)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学校将定期总结阶段性宣传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发案情况,指导下一阶段宣传防范工作。同时,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对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同比明显升高的单位进行抽查回访,对是否向受骗学生进行过防范宣传进行检查,对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工作流于形式、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蚌埠学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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