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bwc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43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协助公安部门掌控校内流动人员基本情况,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开展校内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登记对象

1.居住在校园内的流动人口。

2.校内雇(聘)用的临时务工人员,从事宿管、饮服、保洁及物业公司人员。

2.聘用保安公司驻校人员。

4.来校从事建筑、装修的施工人员。

5.超市、商铺等经营服务人员。

二、登记办法步骤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以学院、单位、部门为单位负责登记。(如建筑、装修施工人员由基建处负责,宿管、饮服、物业保洁等务工人员由后勤集团负责,校园超市、店铺等流动人员由资产处负责,保安公司驻校人员由保卫处负责等)。

第一阶段(41日至410):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本部门流动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后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将信息登记表、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保卫处(电子邮箱bbxybwc@126.com,电话:3171109)。

第二阶段(411日至415日):信息联网核查阶段。保卫处将联合龙湖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员身份信息联网比对、核查,确保学校流动人员队伍纯洁可靠。

第三阶段(416日至420日):信息库建立阶段。保卫处将核查过的信息建立流动人员基本信息库,建立学校流动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原则,落实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教育。各单位要加强所属务工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务工人员法律安全意识;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及时掌握所属人员思想动态,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安全问题发生。

3、及时上报。410日前,各单位要按时完成流动人员信息报送工作;流动人员增减变动应及时到保卫处备案,确保学校流动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此项工作将列为学校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蚌埠学院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蚌埠学院流动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蚌埠学院保卫处    龙湖派出所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