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蚌埠学院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bwc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1166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1〕36号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

2021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学校发展和安全,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关键之年。各单位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按时整改销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等行动,对安全重点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及时总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承诺、专家服务、除患奖励等经验做法,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制度成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安全生产江淮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狠抓消防、食品、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交通、建筑、防高坠、水电气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把“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位。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对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动态排查辨识,确保及时发现、高效整改,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学校将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上报、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引导师生加强应急知识学习,提升安全素养和技能。在校园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推动安全宣传进校园。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详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anquanyue.org.cn),结合大学生特点,制作科普手册、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丰富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消防安全演练,普及防灾避险等方面的知识,充分运用广播、校报、校园网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于6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校保卫处(联系人及电话:许林冬,3171109,邮箱:bbxybwc@126.com), 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蚌埠学院

2021年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