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报送二级单位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0     浏览次数: 769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经学校研究决定,二级单位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的设立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设立1名兼职安全员(消防员)。

2、各单位要严格把关,选用政治素质过硬、安全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兼职安全员(消防员)。 

3、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的,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的推荐补替工作。   

二、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工作职能  

1、协助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2、及时向本单位人员传达安全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管理、消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3、负责督促本单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4、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人员安全意识。

5、掌握本单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有关安全信息。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管理、消防工作会议和消防演练活动。  

请各单位将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相关信息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保卫处(行政楼102室),邮箱:bbxybwc@126.com。 

附件:蚌埠学院二级单位兼职安全员登记表.docx

蚌埠学院二级单位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登记表

 

蚌埠学院党政办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