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30     浏览次数: 355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11月29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时间

12月1日

二、安全检查要点

1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义务消防员对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完好性,消防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和用气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指示标识等。(责任部门:保卫处。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2设施设备安全。是否加强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配电室、校园施工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台账完整。(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

3、食品安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制作、储运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食物中毒措施是否得当,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4、校舍安全。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点部位加强管理和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公共照明、地面道路、围栏护栏、停车棚、告示牌、井盖等设施是否完好;景观水域、在建工地等风险场所是否设置醒目警示标志。(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5、用电安全。是否对大功率设备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强排查,增加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高压配电房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设备缺陷记录是否齐备;洗浴场所电源线与可燃结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6、实验室安全及实习实训安全。是否建立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是否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责任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7、校园安防。是否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是否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校园门口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安全防卫器械器材是否配备到位。(责任部门:保卫处)

8、校车安全。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专人牵头负责,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全面对照检查内容,确保检查落实到位。

2、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提高检查的精准性、实效性,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各单位请于12月5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安全大检查情况报送保卫处。



                                          蚌埠学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