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7     浏览次数: 236

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蚌埠学院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的通知》,为常态化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320下午15:00。

二、检查方式

本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按照《蚌埠学院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集中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义务消防员对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完好性,消防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和用气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指示标识等。(责任部门:保卫处。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2、设施设备安全。是否加强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配电室、校园施工等重点场所,中心机房、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台账完整。(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

3、食品安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制作、储运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食物中毒措施是否得当,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4、校舍安全。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点部位加强管理和检查;限位器、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装到位;通往楼顶天台通道是否上锁;公共照明、地面道路、围栏护栏、停车棚、告示牌、井盖等设施是否完好;景观水域、在建工地等风险场所是否设置醒目警示标志。(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5、用电安全。是否对大功率设备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强排查,增加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高压配电房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设备缺陷记录是否齐备;洗浴场所电源线与可燃结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6、实验室安全及实习实训安全。是否建立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是否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责任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7、校园安防。是否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是否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校园门口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安全防卫器械器材是否配备到位。(责任部门:保卫处)

8、校车安全。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安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检查取得成效。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细致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3、落实材料报送。检查结束后,请各责任部门在3月21日下班前,将检查的情况报送到保卫处,涉及安全隐患整改的,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情况、责任人。


                                          保卫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