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持续加强校园电动车治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环境,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统一部署,保卫处将利用寒假假期继续开展电动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动车清理类型
1.无牌照(未获得交警部门颁发及保卫处核准)电动车;
2.非保卫处发放的套牌、假牌等伪造牌照电动车。
二、电动车集中清理时间
2025年1月10日至2月13日。
三、电动车老旧车牌更换
已取得校内车牌的车主,经工作人员核实后,给予更换新型防伪车牌,更换时间:12月23日至31日下午2:30-5:00;更换地点:理工楼西侧广场。
四、相关提示
1.请不符合校内通行的电动车车主在1月7日前尽快将电动车自行处理或驶出校园。
2.对于集中清理的无牌车辆,开学后保卫处将集中存放一周时间。为避免个人财产损失,2月24日起,请被清理电动车主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及购车证明,到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签订不在校园内骑行无牌电动车承诺,并驶离校园。
3.对于清理的使用伪造牌照的车辆,开学后实施车辆暂扣两周,并通报相关单位、二级学院处理。3月3日起,被清理电动车主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及购车证明,到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签订不在校园内骑行伪造牌照电动车承诺,并驶离校园,对于违规购买伪造牌照行为的车主,保卫处将联合属地公安机关进行追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凡因电动车违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发生火灾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二级学院及各相关单位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拥有违规车辆的学生、教职员工、校内服务单位的员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相关违规车辆驶离学校,妥善处理。
保卫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