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校园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皖学安函〔2025〕10号)要求,学校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部署,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强化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聚焦校内机动车安全隐患与薄弱环节,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出入管理,把好校园安全首道关。严格实施机动车出入校园预约审批制度,禁止非校内机动车未经许可进入校园,合力控制校内流动机动车数量。在上下课、上下班等高峰时段加强疏导,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校门拥堵。严格落实送货、快递车辆提前报备审批和准入时段要求,优化送货车辆、快递车辆进出校园路线,减少车辆穿行造成的风险。
(二)规范停放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停车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分类科学划定不同类型机动车的停泊区域。在禁停区域设置醒目标识,严查严管校园乱停车、违规占用堵塞道路、违规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等行为,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新建建筑应强化前瞻规划,优先采取人车分流设计,保障停车空间供给,最大限度降低机动车对校园教学科研秩序的干扰。
(三)严控行驶行为,保障校园动态交通安全。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行驶法律法规和学校机动车行驶规定,遵守和落实校内限速规定,校内行驶车辆不允许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校园机动车行驶过程中,遇有上下课高峰应主动避让,避免在密集人流中穿行。对后勤保障、基建施工、快递物流等校外临时进校车辆实行严格审核和行驶监管,指定行驶路线和禁行区域,尽量避开人员密集时段和路段。
(四)优化校园规划,构建高效安全的运行体系。不断优化交通流线组织与道路设计,规范施划交通标线、设置清晰交通标识,减少交通冲突,合理布设减速带、隔离桩等物理防护措施。加强道路路面、照明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养维护,及时修复破损的设施设备,消除隐患,确保校园路网设施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五)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运用实时测速、违停贴单等手段,对超速、逆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及时识别、精准提醒、有效处置。定期汇总分析车辆通行数据,研判交通运行规律,为优化交通组织、调整管理策略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安全管理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六)健全应急机制,提升事故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学校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协同公安、医疗等力量高效处置,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相关部门要紧密协同,严防事态升级扩大转向,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规范重大活动交通管理,严格规划外来车辆行驶路线与停放区域,必要时对相关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强化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及时发布预警,提前对交通标识、护栏、路灯、行道树等道路附属设施进行安全评估与加固,做好出行引导。
(七)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职工岗前培训、学生入学教育等环节,加强案例警示,提升师生安全与法治意识,构建常态化、全覆盖宣教格局。针对教职工及高知楼等长期进校驾驶人,以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推送交通安全教育警示案例等手段,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针对临时进校驾驶人,在预约审批环节强化安全提示;针对后勤、施工等作业车辆驾驶人,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入校前和入校后安全培训及监管。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学习阶段(2025年11月26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学习重点任务要求。
(二)系统摸排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对照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排查车辆进校、行驶、停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不漏盲区、不留死角。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5年12月1日至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和时限。整改举措要切实有力,确保逐条落实,整改到位方可销号。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针对存在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保卫处要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分析校园交通事故案例,研判校园交通现状,建立机动车校门准入、校园行驶、车辆停放、违规处理、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提高校园交通安全治理成效。
(五)巩固提升阶段(长期):落实校园机动车管理措施,持续开展机动车超速、违停等处理工作。将校园机动车管理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校园交通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拧紧机动车管理责任链条。
要深刻认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举措。要将整治工作全面融入平安校园建设整体布局,强化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职能部门全面监管、多部门协同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责任人亲自推动的责任体系,切实防范化解校园交通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治理机制,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
学校将机动车安全隐患整治纳入校园安全整体部署,与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协同推进。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园机动车准入审核、行驶停放等管理及督促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做好所管辖经营场所机动车入校报备、行驶停放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送货、快递、维修车辆报备、行驶停放管理工作;基建处负责基建施工中的车辆管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协助做好本部门单位教职工机动车行驶停放工作。
(三)深化排查整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要对照通知要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深挖根源,按照“立行立改与限期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销号管理。要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推动同类问题的系统治理,实现“整治一个点、规范整个面”的长效治理效果。要结合校园实际,科学设定机动车行驶与停放规范,严格查处超速、违停等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附:校园交通事故案例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校园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5年9月27日21时40分,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接到报警,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内,一辆小车撞倒两名行人。警方迅速到场控制肇事司机金某(系该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并协助救治伤员。事故最终导致一名学生死亡,另一名学生受伤。警方通报已排除司机金某酒驾、毒驾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遇难者是华南理工大学2025级电气类专业五班的陆同学,一位来自广西、性格开朗大方的大一新生。事发当天正是她18岁的生日,该生刚刚通过竞选担任了班级班长。事故发生在该校区D4教师宿舍与C3学生宿舍之间的路段,距离陆同学的宿舍仅约100米。有目击者回忆,当晚听到“嘭”的一声巨响,起初以为是车辆撞到物品,后发现是 撞倒了人。现场照片显示,肇事车辆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
案例二:2023年5月23日,武汉市汉阳区虹桥小学一名一年级孩子被一名老师开车碾压致死,经过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发时正是孩子们课间休息的时候,撞人的老师因当天下午有一个培训,所以从地下车库将车子开到距离学校门口十多米的位置停下,等待一位女老师一起同行。在他停车期间一年级的小学生跑到车前蹲下来捡纸飞机,老师到后伸手示意着男孩离开。等女老师上车后,男老师以为男孩已经离开,并没有下车检查直接启动车子,于是将男孩撞倒并从男孩的头部碾压过去,导致男孩当场死亡。涉事老师被刑拘,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被免职,相关责任人也被调查。
案例三:2023年12月,湘潭某大学学生兰某在学校驾驶电动车行驶时,不慎与王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兰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兰某、王某分别承担同等责任。
案例四:2024年3月19日,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发生一起车辆冲撞行人的事件,事件共造成19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肇事者张某某系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所驾车辆系其家庭所有。肇事车辆冲撞的起点位于校内综合楼和学生公寓之间,这个位置伤亡人数较多,因为是学生放学吃饭、拿快递的必经之路。事故原因为该驾驶员误操作导致。
案例五:2021年9月5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生一起学生在校内被碾轧身亡事件。该校虹远楼快递集中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名金融学研一学生死亡,肇事者为圆通快递公司货车驾驶员。
案例六:2020年12月30日14时许大连理工大学凌水主校区南门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为该校教授邹某岩,导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王某霖身亡。2020年12月30日因雨雪天气致校内道路结冰,邹某岩驾驶车辆在有朋路转弯处撞倒王某霖致其死亡。王某霖时年24岁,2019年以653.21分的综合成绩考入该校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生前曾任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并入选“研究生党员骨干培养班”。肇事者邹某岩曾任大连理工大学副校长及大连工业大学校长,事发时为该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