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消除长期闲置电瓶车辆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在2026年暑假前开展校内废弃自行车及无主电动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认定标准
本次清理对象主要为长期停放在校园内、无人使用且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
1.车身严重残破、锈蚀严重、变形明显,或缺少关键部件(如车把、车轮等);
2.车胎老化干瘪、链条断裂,长时间未进行充气或维护;
3.车身积满灰尘、蛛网密布,外观呈现长期弃置状态;
4.未悬挂校园车辆认证标识的非机动车辆;
5.毕业生离校后遗留在校内且未按规定带离的电瓶车(蓝牌通行证)。
6.因未获得保卫处核发的电动车校园牌被留置在实验楼西侧,且无人认领的电动车。
二、清理时间安排
1.自查清理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7月5日。
2.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7月6日至7月15日。保卫处将对校内长期停放、疑似废弃及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并统一移至指定暂存点。
3.无主车辆处置阶段:截至2026年7月16日仍无人认领的车辆,将视为无主废弃车辆,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置,不再另行通知。
三、车辆认领
对于被误清理或需确认权属的车辆,即日起车主凭有效证明材料到①行政楼保卫处值班领取误清理车辆(包括前期已被清理,目前暂时停放在实验楼西侧的自行车和电瓶车)。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师生员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清理工作,主动核对个人车辆状况,避免因车辆被误清理造成不便或损失。
3.严禁买卖、租借、伪造校园电动车标识牌。对于违规情节严重者,保卫处将联合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保卫处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