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05     浏览次数: 18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等文件的通知》,为落实学校《关于做好教学审核评估期间和年底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

    1、教职工、学校公务、后勤保障车辆凭门禁系统授权进出校园。

    2、因工作需要进出校园的社会车辆,门卫核实清楚后办理登记换证手续进出校园。

    3、大型施工车辆或单位组织活动大型客车进出校园,须所属单位向保卫处报备,按约定时间进出校园。  

    4、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机动车停车位标识线内(朝向一致),“三无”车辆(含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禁止入校。

    5、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行驶车辆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强行通过。

    6、校园道路限速20公里,严禁车辆超速、不按道路标识线、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二、非机动车管理

    1、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的通告》,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入校。

    2、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棚或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位标识线内(朝向一致)。

    3、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行驶车辆应主动避让行人。

    4、校园道路限速5公里,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骑快车,严禁骑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攀扶、打电话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三、行人注意事项

    1、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要靠道路右侧通行。

    2、严禁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坐卧、嬉闹、打球等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内道路堆放杂物或举办活动,不得擅自挪动、遮拦、占用交通设施。

四、落实管理责任

 1、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所属部门师生员工及其他各类人员遵守学校规定,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引导学生不乘坐各类非法营运或非载客车辆等有安全隐患车辆,保证出行安全。

    2、保卫处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和纠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

    3、后勤管理处要督促各楼宇管理人员及时纠正各楼宇门前及周边违规停车行为,规范车辆摆放。

    4、对乱停乱放车辆行为将纳入年终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先考核,3次以上将取消门禁权限。

校园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希望大家充分理解,配合工作,遵守规定,服从管理,共同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蚌埠学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