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位教职工:
接人事处相关文件通知,11月工资具体变动事项如下:
一、自11月起调整教职工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同时补缴1月至10月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差额部分,补缴金额在11月工资中代扣。
二、自11月起调整教职工提租补贴,同时补发1月至10月提租补贴差额部分。
上述补发代扣后,11月份发放的工资将有所变动。
各位教职工可通过蚌埠学院财务处公众号中的智慧财务小程序查询工资明细,如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综合科(联系电话:3178378)。
财务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