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 2021-09-14 浏览次数: 20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为提高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查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工作状态及试鸣效果按照省人防办统一部署定于918日上午918分至938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在市区和三县城区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为:

预先警报:3624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66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1913